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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中国考试网    阅读:657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我校2016年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一种职业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侧重于工程应用。在职工程硕士生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 攻读学位,按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正规和系统的培养,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 才。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设计)主要研究和解决本部门工程实际中的技术问题。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①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②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上述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 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领域相关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招生领域及招生人数


序号

领域代码

领域名称

领域所属学院

联系人

咨询电话

招生人数

1

085201

机械工程机电工程学院

吕喆

0773-2292386

除项目管理专业领域限招100人,其它领域招生人数不限

2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信息与通信学院

肖亮

0773-2290203

3

085209

集成电路工程

4

085211

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梁伟湘

0773-2291536

5

085212

软件工程

6

085236

工业工程商学院

刘利利

0773-2192362

7

085239

项目管理

8

085240

物流工程

9

085203

仪器仪表工程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邱治金

0773-2191519

10

085210

控制工程

11

085204

材料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何木芬

0773-2291680

  三、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和各考区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考生于2016年6月25日至7月10日登 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 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电子照片标准见附件3)。网报成功后,生成并打印《201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4)。
请考生仔细核对网报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而未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现场确认:考生本人于2016年7月13至16日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到网报时选定的现场确认点校验身份证件、缴纳考试报名费、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考生现场签字确认信息后,一律不得更改。
  广西区考生可选择的现场确认点有:①广西大学研究生处;②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处;③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有关现场确认相关事宜,请届时登录相应现场确认点的网站查询。
四、准考证下载:
  于2016年10月17日后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本人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为防遗失,考生可多份打印备用。
  五、入学考试
  工程硕士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
  第一阶段,考生于2016年10月28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详细介绍见附件5);
  第二阶段,考生于2016年12月中下旬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线由我校自行划定。复试分为专业基础课考试和综合面试,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综合面试着重考核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
  六、录取工作
  我校自行确定GCT成绩复试线,并根据考生GCT成绩和第二阶段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学习年限、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在职工程硕士新生于2016年4月入学,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为2.5~5年。
  在职工程硕士的课程学习采取“进校不离岗”、集中授课与在职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教学活动在我校进行,由我校教师授课。
  学位论文主要结合学员所在单位的研究课题或项目设计选题,由我校研究生导师和学员所在单位推荐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联合指导。学位论文要求体现学员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理论课程的学习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由我校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八、培养费用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费1.8~2.2万元,分两年缴清,各领域学费详见附件6。
  其它未尽事项,请联系研究生学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773)2291377
  地 址:广西桂林金鸡路1号
  邮 编:541004
  联系人:廖老师 马老师
  网 址:http://gra.guet.edu.cn/yjsgl/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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